行政院提出刺激消費的振興券措施
概念很簡單,就是透過每人支付1000元,換取3000元的消費券(振興三倍券)來促進消費。
Zack整理了7個常見Q&A,一次搞懂振興三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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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用消費券而不直接給現金呢?
因為用現金的話,有些人可能會選擇存起來,這樣就達不到振興經濟的效果了。
何時可以領呢?
7/1起可以預購紙本或綁定數位支付工具;
7/1-7/7期間可以持健保卡至四大超商或上網插卡預購併繳費;
7/15後可以至指定超商領取或者在各地郵局憑健保卡或身分證直接購買領取振興三倍券;
選擇行動支付、電子票證跟信用卡的話,可於7/1-12/31期間,先上網登錄綁定的數位工具(去哪綁定尚未公告,屆時會更新),7/15-12/31至實體店家使用累計滿3000元,可透過行動支付APP帳戶、電子票證至超商靠卡或信用卡扣抵帳單的方式領回2000元。
使用期限?
2020/12/31前要用完。
誰能領呢?
●中華民國國民(含2020/12/31前出生者)、持居留證的外籍配偶、陸籍配偶等。
●弱勢族群由政府直接匯入現金1000元至帳戶,用於購買振興三倍券
如何使用呢?
●實體券:1000元現金換3000元的實體券。
●信用卡:累計刷滿3000元直接扣抵2000元。
●電子票證:累計消費滿3000元到超商靠卡回存2000元
●電子支付:累計消費滿3000元直接轉入APP帳戶2000元
可以用在哪裡呢?
全國實體商店都能用,無論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旅遊住宿、加油、樂透等。
使用限制有哪些?
不能用於電商網購、水電費、繳稅、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卡費、禮券、儲值。
另外實體券不找零。
有關振興券的相關問題,可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洽詢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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