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認識了租金

最近在新聞上看到一些科技業在徵才,剛好有個故事可以分享給你。

在早些年的時候,有一位記者問了比爾蓋茲,微軟最大的競爭對手是誰?

比爾蓋茲回答說是高盛。

記者很驚訝:為什麼啊?高盛是金融機構,微軟是科技公司,這是兩個行業吧?

比爾蓋茲說:因為高盛和我們搶人才。

和我們搶客戶的是競爭對手;和我們搶人才的也是競爭對手,各行各業缺人才的現象一直都在,如果要解決這問題,有個概念可以來聊一下,就是社會人才論。

甚麼是社會人才論?

人才從來不屬於任何企業。人才屬於社會。當一個公司懂得如何使用人才這種資源,並創造最大價值時,社會就把人才”租”給這家公司。租金,就是這個人才的收入。

到這邊其實有點顛覆我的認知,以往會認為”租金”就是指出租土地、房屋或物品所得到的收入。

繼續往下說社會人才論,比如說A員工的”租金”是一年100萬台幣,B公司的商業效率可以讓A創造出一年150萬的價值,老闆覺得值,就把A租下來。

可是某個C企業的商業效率更高,能用同樣的A員工創造出一年500萬的價值,當然也給A更高的”租金”,那從社會人才論的角度看A留在B公司,就少為社會創造350萬的價值。

以我們個人來說,真正的人才是從不會停止成長的,一旦我們的價值成長到超出企業的商業效率,就必須還給社會,然後被另一個商業效率更高的機構租走,甚至可以自己創業創造出更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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